合同经济纠纷
作者:来源:日期:2017/4/27 16:00:11 人气:
一、根本案情王某系北京某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职工,王某自2005年2月28日起与地产公司树立,任销售部管理人员,两边签订了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包含根本薪酬、岗位薪酬和。2008年8月1日,王某被确诊为肺结核(无传染性),医生开具的医治期为9个月。200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两边均未提出停止合同,王某持续在公司上班,两边构成。2009年1月31日,公司以两边合同已在2008年12月31日停止为由,不让王某持续到公司上班,并在2月17日向王某宣布《对于停止劳作合同的告诉》,提出其定于2008年12月31日(即原劳作合同到期日)不再续签劳作合同,停止与王某的劳作联系。地产公司仅付出王某2008年12月31日前的薪酬,及一个月薪酬规范的。王某则以为公司付出的经济抵偿金数额过低,经与公司洽谈不成,王某向北京某区提起了。
二、审理成果申述人称:自己于2005年2月28日入职北京某地产公司,任销售部管理人员,2008年月平均薪酬为8458元,其间包含根本薪酬1000元,岗位薪酬3620元,加佣钱。两边最后一份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8年8月1日,自己被确诊为肺结核,医生开具医疗期为9个月。合同到期后,两边劳作联系并未停止,自己一向作业到2009年1月31日,之后单位称劳作合同停止了,不让自己持续上班。2009年2月17日,公司向自己下发了停止劳作合同告诉书,次日付出了有些抵偿金,自己不认可单位付出的规范,洽谈未果、。因而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恳求,恳求北京某地产公司:1、付出违法双倍经济抵偿金67664元及50%额定经济抵偿金33832元;;2、付出2009年1月1日至2月7日薪酬15071元及25%经济抵偿金3767。75元;3、付出2008年年终奖薪酬4620元及25%经济抵偿金1155元。被申述人辩称:认可申述人对于入职时刻、岗位及薪酬构成的建议,但不认可申述人建议的具体薪酬数额。申述人享用佣钱,故不再享用年终奖。被申述人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现已告诉申述人停止合同,且申述人出勤至2008年12月31日,当日两边的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并就有关未结算的佣钱、薪酬及抵偿金等进行了洽谈,签署了书面协议。因而,不同意申述人的申述恳求。裁定经审理查明:申述人2005年2月28日入职被申述人公司任销售部管理人员,两边签订了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劳作合同,月薪酬包含根本薪酬、岗位薪酬和佣钱,佣钱按销售额的份额计算,薪酬结算至2008年12月31日,申述人2008年的月平均薪酬为8458元。申述人在职从未休过,2008年8月1日起,申述人在医院医治,因为所患疾病不具有传染性,因而持续在公司上班。被申述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出具过停止劳作合同的书面告诉,劳作合同到期后申述人仍正常上班,两边构成了现实劳作联系。两边在2009年2月17日签订了《对于与王某停止劳作合同的处理定见》,被申述人依据该《定见》向申述人付出了8458元的停止合同抵偿金、2007年佣钱8769元、停止合同告诉期薪酬4620元、医疗期及医药补助5个月薪酬23100元。申述人地点有些别的7名职工均收取了年终奖金4620元。被申述人未供给申述人在职时期的薪酬付出表及考勤记录。被申述人否认申述人2009年1月和2月存在销售额,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09年1月销售额,且未供给其存在销售额的有关依据。另查明,被申述人每月28日付出申述人上月全月薪酬和岗位薪酬。裁定委经审理以为:被申述人未供给申述人在职时期的薪酬付出表,因而采信申述人对于薪酬规范的建议。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09年1月销售额,且未供给其存在销售额的有关依据;又申述人2月份未出勤,因而本委采信被申述人对于申述人该时期不存在销售额的建议,故申述人不享用2009年1月和2月的佣钱待遇,该时期薪酬依照4620元固定薪酬规范付出。被申述人未就其已于劳作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诉申述人停止劳作合同的建议供给依据,又未供给申述人2009年1月、2月的考勤记录,因而,裁定委采信申述人对于作业至2009年1月31日,尔后因被申述人以劳作合同停止为由不让其上班的建议。因为被申述人未于劳作合同到期之日与申述人停止劳作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且两边持续存在劳作联系,因而确定2008年12月31日后,两边构成现实劳作联系。被申述人2009年2月17日与申述人停止劳作合同实为免除劳作合同行动。因为申述人不恳求康复两边劳作联系,且提出付出经济抵偿金的恳求,视为两边洽谈一致,由被申述人提出免除劳作联系。因而确定被申述人应当依据《》第46、47、97条及《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抵偿方法》第5条规则,向申述人付出经济抵偿金。被申述人此前已付出的停止劳作合同经济抵偿金8458元和停止合同告诉金4620元,应在免除劳作联系经济抵偿金总额中予以扣减。被申述人未供给申述人不享用年终奖金及计算的有关规则,也未对其有些别的7名职工已收取年终奖4620元的建议提出异议,据此,本委对申述人契合年终奖享用条件及其有些人员收取数额的建议予以采信,对申述人提出恳求付出年终奖金4620元的建议予以支持。被申述人未及时付出年终奖的行动构成拖欠,应加付该薪酬25%的经济抵偿金。
2009年9月7日,裁定委作出如下判决:
一、北京某地产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5日内,付出王某2009年1月1日至2月17日时期薪酬7168.97元及25%经济抵偿金1792.24元;
二、北京某地产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5日内,付出王某免除劳作合同经济抵偿金差额23543.77元;
三、北京某地产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5日内,付出王某2008年年终奖4620元及25%经济抵偿金1155元;
四、驳回王某别的裁定恳求。本案两边均未提起诉讼。